摘要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》第十四條: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,記賬利率不得低于銀行定期存款利率,免征利息稅。個人死亡的,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。
近期發(fā)現(xiàn)不少朋友比較關注社保提前取出的問題,今天小諾就給大家說一說。
首先小諾要告訴大家一點,根據(jù)《社會保險法》規(guī)定,社保個人賬戶里的錢不能提前退、也不能提前取,一定要等到退休。
當然了,如果你能滿足以下幾點特殊情況,也可以申請?zhí)崆疤崛。?/p>
1、重復參保。
多重養(yǎng)老保險關系違背了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的唯一性。這種情況一般是由于雙重勞動關系或不了解政策多重參保造成的,在歸集養(yǎng)老保險關系時一般按“先轉后清”的原則,不能合并部分的個人繳費本息可退還給本人。
2、無法轉移。
參保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,但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,本人又不愿繼續(xù)參保繳費,而且無法轉入城鎮(zhèn)居民社會養(yǎng)老保險的,個人賬戶儲存額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。
3、軍人退休。
軍人入伍前已參加養(yǎng)老保險并建立個人賬戶,在退出現(xiàn)役采取退休、供養(yǎng)方式安置的,可申請退還個人賬戶儲存額。
4、轉變國籍。
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,可以在其離境時或者離境后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關系,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。
通過了解上述提前領取條件我們不難發(fā)現(xiàn),正常情況下是不可能允許提前提取的。
因為社保作為一種國家的重要保障措施,是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、疾病、工傷、失業(yè)、生育等情況下能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,是一種帶有強制性的幫助保障措施。
從另一個角度來說,如果沒有社保則不能享受國家的幫助。對于普通人來說,有與沒有間的差距還是蠻大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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