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不可抗辯條款是指,自合同生效起超過兩年之后,保險公司就不能以“未如實告知”為理由解除保險合同。
一、什么是不可抗辯條款?
1、不可抗辯條款的定義
不可抗辯條款是指,自合同生效起超過兩年之后,保險公司就不能以“未如實告知”為理由解除保險合同。
2、不可抗辯條款的重要前提
兩年不可抗辯條款,是以投保人的“如實告知義務”為前提而成立的。因此,隱瞞病情、熬過兩年,并不代表一定能獲得理賠,不能解除合同不代表必須理賠。
二、哪種情況下,度過不可抗辯期也無法獲得理賠
1、投保時明知自己已經患病卻隱瞞不報、投保時也希望自己患有的疾病能得到保障的:這種情況下,保險公司有權拒賠,且不退還保費;
2、投保時已經患病但并不是惡意隱瞞、且投保時患的病與理賠疾病有直接關系的:這種情況下,保險公司有權拒賠,但會退還保費。
三、已經帶病投保,該怎么辦
如果已經帶病投保、且沒有告知,千萬不要心存僥幸、鉆兩年不可抗辯期的空子,務必要進行補充告知。
1、什么是補充告知
?、傺a充告知的定義:就投保時問詢的問題未告知、告知不詳或告知有誤等狀況,進一步補充說明,告知后,保險公司會重新進行核保。
?、谘a充告知的途徑:撥打客服電話、聯系銷售人員等。
2、補充告知核保后的三種結論
①正常承保:補充的內容不足以影響原核保結論,正常承保;
?、诩淤M或除外承保:補充告知的內容部分影響原核保結論,增加保費或除外責任承保;
?、劢獬贤貉a充告知內容對原結論影響很大,解除保險合同,但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退還保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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